【学院要闻】你“预约点单” 我“沉浸授课”——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培训******
“如果说,我们今天的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那么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就会让每个人都成为弘扬优秀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主体。”;
“谈起东北抗联,想必大家脑海中立马浮现出一个名字——‘杨靖宇’。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在新时代,我们就是要宣传、弘扬杨靖宇精神与东北抗联精神,发挥红色文化引领作用,为全省乃至全国党员干部培根铸魂、增劲赋能,奋力谱写红色教育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我们的学习书苑通过主题文化墙、核心研读区、教研沙龙区、学习大讲堂等沉浸式教学功能,围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刻领会执政理念,实现课与课的联通、教与学的互动、知与学的融合,进一步促进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成为学院‘第一课堂’。”……
一段时间以来,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干部教育培训中,精心设置课程,采取你“预约点单”,我“沉浸授课”方式,从多个维度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培训。
与此同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行动纲领、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数说”二十大等一系列以精神之光照亮奋斗之路激发复兴之志的党的二十大专题课程和精品微课程,也将陆续“走心”“出新”。
“来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参加培训真的是一次难忘的学习经历,在这里,我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聆听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感悟到了东北抗联精神和杨靖宇精神。作为党员干部,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和杨靖宇精神,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以能担重任、善谋大局、完成使命为目标方向,在奋进新征程中体现政法干部的使命担当。”听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描绘的宏伟蓝图、东北抗联精神的伟大意义一一展开,参加辽源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素养提升班的学员朱建勇,情不自禁鼓起掌来。
学习形式的多种多样,课堂教学的有声有色,学员听讲的有滋有味,让一个个宣讲学习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通过这些天的学习,让我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收获颇丰。专题教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行动纲领——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授课教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使我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进一步夯实理论根基、提高政治站位。通过专题教学《东北抗联抗日斗争的启示》,令我感悟到:以杨靖宇将军为代表的东北抗联将士们勇赴国难的爱国情怀、绝对忠诚的理想信念、战天斗地的艰苦作风、团结战斗的大局观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牢记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继承和发扬东北抗联精神和杨靖宇精神,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集安市新任职乡科级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郭玉泉感慨道。
纸上谈兵不如严抓落实。《吉林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铸魂赋能”工程四项配套行动计划》下发以来,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以组织一场集中收看、召开一次传达会议、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举办一次高端讲坛、实施一轮专题培训、搞好一次基层宣讲等“六个一”形式,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系列活动,聚力做二十大报告的学习先行者、理论宣传者、践行示范者。
在此基础上,围绕二十大精神谋划《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2023年课程设置规划》,迅速推出学习贯彻的教研成果。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学习书苑第一课堂教学、沉浸式情景教学馆和红色吉林主题教室建设、红色资源系列现场教学点打造提升等学院重点工作中,将培训线路进一步向全省“三地三摇篮”红色标识相关地市拓展延伸,满足学员体验式教学培训需求,不断提升学院红色教育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我们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教学培训、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挖掘东北抗联精神和红色吉林精神的时代价值,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为推动吉林振兴取得新突破激发前进动能、汇聚精神力量。”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韩冬言之凿凿。
文字来源:隋二龙
图片来源:信息技术部
主审 | 曲相东
编审 | 孙吉麟
编辑 | 孙晓亮
李 坤
校对 | 于 淼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